一、购房者如何验房
1、一定要开发商提供三证一书,否则有权拒绝收楼。三证一书是指由广州建委统一监制的《商品住宅交楼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上述证书涉及到楼房用地、规划、建设、消防、环境、电讯、电梯、用电、用水、煤气、交通、邮政和门牌号等与购房人密切相关的权益,收楼时应仔细检查是否齐全。
2、实地仔细查验楼房的质量问题。主要看房屋结构、布局、面积是否与合同约定及附图有出入,看天花、地板、墙面是否有裂缝、渗漏,看门窗、拉手是否有问题,以及厨房、浴室等附送的设备是否符合开发商当初的承诺。最好请律师等专业人士或有经验的朋友通行,如果房子质量有缺陷,别急着在收楼文件上签字,这样日后可向开发商索取较多的违约金。
3、收楼一定要注意收集、保全证据。许多购房人在收楼时往往只是在口头上向开发商提出质量问题,并不懂得收取书面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对购房人的举证非常不利。建议购房人尽量在收楼文件上写好质量出现问题的部位,并让陪同收楼的开发商工作人员签字。另外,最好备有一部带日期显示功能的照相机,以便拍下有问题之处作为凭证。
二、房屋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在房屋接管验收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可根据其对房屋不同的影响程度分别处理:
1、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必须约定期限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加固步强维修,直至合格。影响相邻房屋的安全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
2、对于不影响房屋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可约定期限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也可采用费用补偿的办法,由接管单位处理。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单位为提前获得投资效益等原因,在工程未经验收的情况下,提前投产使用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质量责任。因为建设单位的提前使用一般应视为已验收,使用后发现问题,合同已履行完毕,建筑施工方对竣工验收不负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按建设工程已合格验收的情形来履行自己的全部义务。
需注意的是,建设单位仍可依据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要求施工企业对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在竣工时就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或者负责返修、改建以使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这是施工单位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建设单位也有权请求施工企业在合理的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果因有质量缺陷进行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企业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这里提醒购房者,收房时不要草率签字,因为一旦在《房屋交接验收单》上签字接收,则开发商即完成了交付房屋的义务。在房屋交接验收中如发现与合同或法律法规不符的,购房者可以在律师的陪同下,在《房屋交接验收单》中予以注明,并明确开发商修复、更换时间及违约责任,直至合格再签字收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