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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商品房面积不合约定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270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当购买的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分三种情况处理:

(1)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首先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但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除上述两种情况外的房屋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二、商品房面积不合约定怎么办

可按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一)方式一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买受方同意继续履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方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方承担,所有权归买受方;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方返还买受方,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方双倍返还买受方。

面积误差比=(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100%。

(二)方式二:买受、出卖双方自行约定处理。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慎重要求退房,依法多提赔偿。实践中,购房人欲证明房屋主体不合格,须通过鉴定。但是鉴定费用过高,且何为"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亦无明确法律规定。因此,法院因房屋质量问题判决退房的并不多见。此时购房人追究开发商的一般质量保证责任,并要求其依法赔偿损失,效果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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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先验楼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等业主验房时,发现货不对板,维权遇到难题。所以,买家应事先在购房合同中特别约定先验房后收楼,另一方面如已成事实,则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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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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