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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要有哪五证,商品房预售应符合哪些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425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商品房预售要有哪五证

1、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2、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建设工程开工证”;

5、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属于期房预售的,应取得该市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属于外销商品房的,应取得该市的“商品房外销许可证”;

(3)属于外销商品房预售的,应取得该市的“商品房外销预售许可证”。

二、商品房预售应符合哪些条件

商品房预售有别于普通的房屋买卖,是指在商品房还没完全建好的情况下,开发商先行对外销售。在这种情况下,买房者需要比平常承担更高的风险。因此,法律规定了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经主管机关批准。预购的房地产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并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前再转让的,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房地产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

2、取得《建筑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

3、除付清地价款外,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

4、房地产开发商和金融机构已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5、土地使用权未抵押或者已解除抵押关系。

符合上列条件的,经主管局机关核准后,发给《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核定为外销的商品住宅,还应发给《商品住宅外销许可证》。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开发商才能进行商品房预售。

开发商预售商品房需要符合一定的预售条件,而购房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也可以查看开发商的相关证件来确认其是否有资质销售商品房,这最好还是先咨询专业的律师看看,商品房预售有哪五证以及预售的条件是什么,以便于查看开发商是否有资格或房屋是否符合预售的条件。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国家禁止利用集体土地进行商品房的开发经营,集体土地只有转为国有土地并经征用,开发商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可用于商品房开发。因此开发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预售商品房,由于本身不合法,很难取得房地产权证件,预购人应特别注意,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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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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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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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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