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商品房一定要交定金吗
在法律上,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向开发商交纳定金并不是必须程序,购房人可以与开发商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购买商品房时,最好将该项目了解清楚,然后直接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这样如果在签约谈判中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意见,或者又发现了对自己不利的新问题,都可全身而退,不必再为解决定金的问题而烦恼,也避免了可能的定金损失。
购房定金的比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二、商品房认购书怎么签
在实践中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署、履行商品房认购书阶段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因此为了防范此种风险,购房者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步骤来维护自身的购房合法权益:
第一,在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认购书之前,一定不要只注意到有关房屋及小区本身的情况,而应该同时要求开发商提供正式的、供签约之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
第二,一定要对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进行仔细、全面的考虑,并就有关问题与开发商进行先期的沟通;
第三,在购房者关心的有关问题,包括合同条款问题得到开发商大致肯定的答复之后,购房者再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认购书;
第四,考虑到购房者实际上要承担较大程度的定金条款的约束力,购房者应尽量避免与开发商在商品房认购书中约定定金条款,而代之以“订金”代替,并明确约定,如因双方对于买卖合同条款的分歧而无法签署买卖合同的,订金应全额返还。
由于认购书签署后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购房者应对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谨慎对待。购房者在签署商品房认购书之前,应将正式合同认真阅读,通盘考虑签约的可能性。如有可能,应尽量借助于专业的法律人士来协助签署、完善商品房认购书以及下一阶段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样,商品房认购书将成为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件,而不至于引发大量纠纷,从而可以避免交易活动的失败,并可以避免双方当事人遭受的经济损失。
在购买商品房时开发商往往要求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的定金,可是如果交了定金不想要房子了怎么办?是不是购买商品房一定要交定金呢,又该怎样签订认购书来予以约定这一事项呢,最好先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搞清楚这些问题,谨防开发商的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