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五证要齐全,缺一不可。
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尤其是《销售许可证》,如果没有此证,销售商说得再好,也不要动心。还要注意,不要以为能在正规交易会上参展的都是手续齐全的物业,不少是鱼目混珠。
2、购房杂费。
现在的销售商一般都会打出诱人的低价,但您千万不要贪图小利,因为后面可能有一长串零碎钱,让您掏出一个不小的数目,实在是占小便宜吃大亏。通常买房人要交际的杂费只有契税、印花税、手续费,契税为房价的4%,印花税为0。5%,均属国家规定;而销售商通常在手续费上做文章,说是代XX收而不说自己收,不明真相者会信以为真而上当,遇到这类销售商,最好要求他把收费依据拿出来看,或到有关部门核实,别轻易交钱。
3、按揭产权归属要澄清。
目前按揭买房有较大诱惑力,但对产权证有疑问,如能不能拿到?什么时候拿到?是不是按揭期满才到手?有的销售商就抓住客户对按揭陌生这点骗客户,告诉客户什么时候可拿到,但要交银行保管,直到还清贷款为止,这可能又是个谎言,是为自己不能及时为住户办好产权证打埋伏。实际上银行是可以不拿产权证的,只要购房人拿产权证和银行一起到房地产局办一个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得到一份《他项权利证书》,在房产证上要作为抵押备注,由购房人自己保管。
二、开发商交房超过期限怎么办
合同中一般都有规定,开发商应于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逾期超过一定期限,仍未交付的,置业者有权解除合同,予以退房,并要求返还楼价款及利息,双倍返还定金,赔偿损失。当然置业者也可以不解除合同,只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对此置业者有选择权。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没有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置业者则不能解除合同,予以退房,只能请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古语有:“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有时候购房者被坑,是因为不知道购房应当注意什么。购房者在买房前应了解一些购房常识,或者问问律师,弄清相关问题后,您才不会交多冤枉钱,手续齐全,而不至于买个令您烦恼的麻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