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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产不能转让,二手房卖方拒不迁户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476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房产不能转让

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有些房屋是不能买卖的,或者不能转让,如果购买了这样的房屋,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合同无法履行,不能保证购房人实现合同目的,因此,购房人对不得转让或买卖的房屋应该有所了解,千万不能购买这样的房屋。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或买卖:

(一)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二)依法收同土地使用权的;

(三)登记为共有的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未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

(六)已被列入危房的房屋;

(七)按照房屋建筑设计为独立成套(单元)的房屋,不得分割转让;

(八)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必须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后,方可转让;

(九)处于户口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

(十)抵押的房屋未解除抵押或者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十一)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款的,比如以标准价购买的房屋;

(十二)房屋使用性质已改变的房屋;

(十三)军产、医院产、学校产权的公房与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在一个院子内的房屋;

(十四)使用权的房屋;

(十五)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所持乡产权房产证的二手商品房。

二、二手房卖方拒不迁户怎么办

若双方的房屋转让合同有关于卖方户口的迁出、买方户口迁入的明确约定,则卖方拒不迁出的行为构成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双方合同对此并无明确约定,考虑到我国城市房屋产权、户籍与子女入学之间的实际情况,卖方应履行将其户口迁出的合同附随义务。

但是目前仍没有法律规定强制将户口迁出。

建议大家买卖房屋的时候,最好在合同里明确约定户口不迁出的相关违约责任。

购买房产时要委托律师查清该房屋内是否有户口,如果有,则要确认卖方有没有户口迁入地,什么时候可以迁出,逾期迁出的违约责任,并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的约定。购买房产后,如果出让人的户口遗留在购买的房屋内将非常麻烦,很难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有效救济,最好向专业律师求助。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房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房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或使用的房产。因为在我国认可的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被很多买房人忽视,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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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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