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产权纠纷有哪些
(一)二手房“卖房者”非二手房的产权人。
1、某些不法之徒利用其正在使用二手房或手中持有已经作废的房产证之便利,进行欺诈。如承租人冒充业主,与买房者签订合同;有些人在离婚时虽然法院判决该二手房不为其所有,但由于其仍持有已作废的原房产证,与购房者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2、“卖房者”是“真正”的产权人,但由于某种原因未登记或未过户。如继承人因继承或受赠而取得该二手房,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未及时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手续。
(二)卖房者仅仅是二手房的共有人之一,且未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许多时候,二手房的所有人不属于一人,而属多人。交易的过程中,往往只是其中的一个共有人与购房者进行交易。而且该卖房者是在未得到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形下擅自决定出售的。
二、如何交易产权不清的二手房
面对这些产权不清的房产应谨慎对待。首先,应该理清这些房产的法律归属和存在的法律关系,了解产权状况。那么如何才能了解该房屋的产权状况呢?购房者可以通过房管部门和对卖房人身份的了解,获得房产真实的信息。
首先,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它证件。
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如果有代理人须要查验代理委托书,并检查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另外其它证件主要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的协议或证明。
第二步,是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屋产权的来源。
查验的具体方式是:查验产权记录。包括:
1、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假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取阅该份文件副本;
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项交易的签订日期;
4、成交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交价,查询者应注意如果成交价是注明“部分成交价”,则代表该成交价不单只包括该房屋,并且包括其它房地产成品;
5、其它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
第三步,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
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实。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
包括:抵押贷款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额,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
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在房产转让协议里,购房者应要求房产实际所有人出具保证函,保证在关于旧房产转移过程中,如出现权属争议时,保证人应该承担所有法律责任。这就在法律上保障了购买人的合法权益,将可能有的关于权属的争议排除在购买人的法律责任之外。对于有的法律关系不清、权属也不确定的旧房产,建议购房人未理清之前,最好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一下,不要贸然与出卖人签约,以免陷人法律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