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房屋如何挑选房源
(一)如何查找房源信息:
一些专业房地产广告经常刊登一些出租房源信息,但这些房源一般属于中、高档房,价位低的房源可以通过上网的房式在本站首页链接的房产网站或其它网站查找,也可以委托房屋中介公司寻找。
(二)房屋的选择: 租房时应考虑:
1、价格;
2、地理位置,包括交通位置是否方便、有无公交车或地铁等交通工具,周围环境是否良好,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3、房屋本身情况及配套的设施,如水电、电话、电器、家具等。
(三)不能出租的房源:
1、未经验收的新房;
2、未依法登记取得房产证的房屋;
3、没有房屋出租证件的房屋;
4、未经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又转租的房屋;
5、违章建筑的房屋;
6、产权属于共同,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7、已抵押的房屋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
8、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9、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
10、被公、检法等机关依法查封的房屋;
11、不具备基本生活设施或者条件的房屋。
(四)租房中介: 看中介公司的证件是否齐全,一看有无营业执照,二看有无房产局备案的证书,三看经纪人员有无执业资格。一般选规模较大的中介公司较为保险。
二、发生租赁房屋纠纷怎么办
(一)关于解除合同的条件:通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1、承租人欠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
2、合同未约定期限的,欠租达三个月以上;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
4、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的。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出租房屋的;
(2)出租人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承租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的责任负责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的;
(4)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
此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法院亦可以解除合同。
(二)承租人对房屋有装修时,对装修的处理。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能拆除的拆除,拆后可以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由承租人拆走,对于不能拆除的固定装修以及拆除后不能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如承租人对装修问题提出诉讼请求并提出评估申请,法院应委托评估机构对装修予以评估,由出租人酌情承顶,给予承租人相应补偿;对于不能承顶部分造成的损失,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出租人承担;双方均有过错的,由双方按过错大小分别承担。
(三)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所欠租金及其它费用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即滞纳金);
2、签约时所交租赁定金由出租人没收;
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不足以弥补出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另行支付损失赔偿金。
(四)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向承租人双倍返还租赁定金;
2、赔偿承租人的装修损失;
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仍不足以弥补承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出租人还应另行向承租人支付损失赔偿。
房地产租赁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有些租赁当事人缺乏法律常识,对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签订合同时,对涉及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条款未作明确规定,造成了不履行合同的矛盾和纠纷。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避免房屋租赁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