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1、购房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后退房的情形
购房者与开发商订立的房屋销售合同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为无效后,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开发商应退还购房款。《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多种合同无效的情形,符合其中之一的,均可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的直接结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具体到购房合同就是购房者退还房屋,而开发商退还房款。
2、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
按照《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买受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者开发商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使买受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买受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撤消后合同自始无效,应退还购房款。
3、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超过一定期限,买受人有权退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买受人一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的。从该条规定来看,开发商延期交房,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相对方享有合同解除的权利。
4、套型与图纸设计不一致且误差范围较大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5、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
在购房时出现房屋实际面积和当初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的面积存在一定的误差,这是比较普遍的。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处理的方法,那么只能依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二、签购房合同后如何避免退房纠纷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要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签订正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如果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对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也可以 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根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即后签订的解除协议的效力)。
从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来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法定退房条件和约定退房条件两种。只有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条件,购房者才能够退房。建议购房者退房时请律师协助,免得退房不成,反引发纠纷,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