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出售需符合哪些条件
1、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对房屋所有权的确认,也是房屋产权人的所有权凭证,所以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应首先审查出售方是否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产禁止转让。因此,购买二手房的首要条件就是看有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2、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
共有人未获其它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为保护购房行为,购买存在其它共有人的房屋时,应审查其它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如夫妻一方出售房屋,应审查另一方是否同意出售。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共有人在房产证书上面并没有显示,比如说家庭共有的房屋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往往显示的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3、承租方放弃优先购房的声明
出租方出售房屋时应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依据上述规定,购买二手房时,应核实拟购房屋是否存在租赁关系,如果存在,应核实出售人的出售行为是否已通知承租人,且已得到承租人认可。 否则,承租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北京房产律师网点评:根据最新的物权法,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已经取消。
4、房屋未设立抵押权
抵押人处理抵押房屋,应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否则不得转让房屋。依据上述规定,购买二手房应审查拟购房屋是否设有抵押权。根据城市房屋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抵押应办理抵押登记,并在权属证书上记载抵押情况。所以,审查房屋是否设有抵押权,可审查权属证书原件是否有抵押记载。
5、与产权单位不存在限制出售约定
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人与产权单位在已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限制出售条件的,按合同约定处理。依据上述规定,购买已购公有住房时,应审查出售人与产权单位的购房合同有无限制出售条款。
6、经济适用房屋已使用一定年限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另按北京市《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北京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需住满五年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上面提到的居住满五年的起始日期,以交纳契税时取得期限按交缴纳契税后完税凭证记载的日期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日期起计算为准。
二、购买二手房要注意什么
1、解约条款
只是在有中介操作的二手房买卖,对于买卖双方都有一个解约条款,其中的约定就是卖方在交付了解约定金后,买方不得要求进一步赔偿和强制履行。这个条款本身亲没的问题,但是因为在现在深圳房价上涨的情况下,对于买方来说,这一条款就有不公平的地方。也是现在很多卖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原因。所以担醒买方最好在买卖合同的最后的备注中写明,除需赔偿定金外,还需要赔偿损失。
2、强制履行
买方在卖方没有明确提出解约的时候是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强制履行的,但这需要买方在卖方明确提出以前,先行启动法律程序。并且听闻深圳市中院最近有感于卖方违约过多,开了一个座谈会,要出台文件,只要是买方起诉要求强制履行,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不知道传闻是否为真。
3、帮卖方赎楼
卖方常常因为房子在银行办理抵押,而需要将房产证赎出,才可以办理相关的手续,而卖方常常需要买方帮助办理相关的赎楼手续。买方最后不要帮忙赎楼,一但买方帮忙赎楼后,卖方的房子因其他债务被查封的话,到时买方损失巨大,所以建议买方不要帮卖方赎楼。
4、房屋状况的确定
买方最好在买房时对该房屋的具体状况要自己亲自确认,是不是有出租,租期有多久,承租人是否放弃了优先购买权,然后去房产管理局,确认该房是不是有其他抵押,是不是房地产证上的名字是卖方,如果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要夫妻两个人在买卖合同上签字。
5、阴阳合同
如果在买卖合同上注明是买方支付相关的税收,那么最好是不要签字阴阳合同,到时可能面临刑法的处罚。
6、无证房产的买卖
无证房产的买卖合同,不会当然无效,当事人注意就好,最好是不要买卖无证房产,如果实在想要,也没有太大的关系。只是注意对于什么时候一手房产证的出来要有一个把握,同时一但卖方有想法不卖,或不出房产证,马上请律师发出律师函,保护自己的权益。
7、不要完全信任中介
很多事情最好是自己亲历亲为,不要过于相信中介的话,什么事情都自己参与比较好。同时资金的监管最好也是交给银行。
8、定金的支付和签收
对一定金来说,约定相对来说可以高一点,同时注意,一定要对方签收,因为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最后如果对方违约,那么签收多少,只能就签收部份要求双倍赔偿的。
二手房的买方通常在房屋的买卖过程中间是处于弱势地位,对于买方来说,要注意的事项多很多。而且有的二手房是共同所有,购买之后很有可能无法办理过户而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所以购房者最好在购买二手房之前先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看看二手房出售要符合哪些条件,以便核对自己购买的二手房是否符合这一条件,另外还应清楚购买二手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谨防因自己没有注意到而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