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房屋变动采取的是“交付+登记”模式,也就是要将房屋所有权转移合同进行登记然后领取所有权证。在我国,所有权证是证明所有权的唯一凭证,在房屋交易中,即使买受人付清了房屋全部价款,如果没有取得所有权证,从法律上讲仍然没有取得所有权。因此,购买房屋时,还要考虑房屋产权证的办理。那么具体来说,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步骤有哪些?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开发商的义务是什么?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介绍。如果您在办证的过程中遇到了开发商不予配合并出现纠纷时,建议您咨询房产专家律师的意见,以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一、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步骤
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大致步骤为:
首先,开发商要向房管局提供齐全的房屋前期资料,如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开工证、竣工图纸等。
第二,根据上述资料,由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绘并绘制图。
第三,根据实际测绘的面积结果到房管局交易部门立契过户。
第四,凭借买卖契约,房管局房政部门审核后装订齐备的档案并拟定、发证。从这个过程看,要把房产证如期地办理出来,开发商起主要作用,不是开发商一家就能独立完成的。
因此,有些购房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拿不到产权证,原因由可能是开发商本身存在的诸如:房产开发前期资料不全、未能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未能委托办理实地测绘手续。对于非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的逾期办证,如房管局有关测绘级行政部门因作业繁忙而延缓了发证时间。
二、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开发商的义务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应当承担产权证办理的协助义务。内容包括:
1、办备移转登记前应由开发商先行取得的文件,如测绘、权属登记;
2、在购房人申请办证时,提供上述文件;
3、依房管部门要求或合同约定,协助购房人递交办证资料、代缴税费;
4、为实现登记办证,应当由开发商配合或履行的其他事项以及合同约定的应由开发商承担的其他办证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