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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租赁登记需哪些产权资料

此文章帮助了514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当事人双方的基本状况

(二)房屋的概况

(三)房屋的用途

(四)交付日期

(五)租赁期限

(六)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八)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九)转租的约定

(十)违约的情形以及违约金的标准或计算方法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二)合同的生效

另此,还要约定添附物的处理、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送达与通知等。

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需哪些产权资料

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须向租赁所提交下列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一)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须提交以下证明其产权的有效文件之一:

1、《房地产权证》;

2、房地产权属证明书;

3、经市房地产交易所登记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经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鉴证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5、其他依法提供的使用证明文件(如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临时建筑的文件);

6、新建房屋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起半年内,建设单位可凭下列资料办理: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已缴交全部土地出让金的发票;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

(4)竣工验收(质量、规划、消防)合格的文件;

(5)产权具结书。

如超过半年,建设单位还未能办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则不予办理租赁登记。

(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须提交以下证明其产权的有效文件之一:

1、《房地产权证》;

2、《宅基地证》;

3、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审批的房屋报建批文和《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与限制房屋处分权有关的资料:

1、共有房产的,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文件;

2、转租房产的,须提交转租人与原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没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约定条款,须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3、已抵押房产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

4、受委托经营管理房屋的,应提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办理房屋租赁登记需哪些产权资料”相关问题的解答。在此提醒您的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特别留心,所租房屋是否是出租人本人所有的?要看他是否是转租的,如果是转租的,是否经过了房主的同意?在签订了合同后,一定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这是对您合法权益的保护。如果您在房屋租赁时,遇到什么难题,建议您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通常律师会帮您很快地解决,帮您排忧解难。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租房时,会遇到中介不收中介费的情况,中介费是中介主要收入来源,为何现在却放弃,房客真的能享受到免费的午餐吗?其实不是这样的,中介把中介费全部加到了房租里,看似无中介费,却比交中介费花的多,因此建议您在租房时,一定要与房主确认一下,看不见房主的房子多便宜也不要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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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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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房数租”是出租人对于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时,法院会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和合同成立在先的,这种顺序来确定谁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此承租人要避免"一房数租"的情况,就要尽快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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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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