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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典当,房屋典当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此文章帮助了1272人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房屋典当

房屋典当指承典人支付一定的典金,占有出典的房屋,并进行使用、收益,典期届满时,由出典人偿还典金赎回出典房屋的法律行为。设典时,一般应明确典期,出典人应在典期届满时交还典价和相应利息从约定赎回出典的房屋,也可以双方约定,由承典人补足典房的差额而实际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二、房屋典当的范本是怎样的

房屋典当合同

转典权人x x x简称甲方,原典权人x x x简称乙方,兹为典权经双方合意缔订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经出典人x x x同意,将其向出典人取得的下记典权转典与甲方,而甲方将典权转受。原典权标示

一、 典物x x x

二、 典价x x x

三、 期限x x

四、 典权设定登记x x x

五、 特约x x x

第二条 前条转典期间自x x x x年x月x日起满x 年(不得逾越原典期限)。

第三条 典价x x x(不得超越原典价)。

第四条 于转典契约成立当日,乙方将典物全部移转与甲方占有收益使用。

第五条 转典期间内,甲方应负妥善保管之责,如有故意或过失致典物全部划一部分灭失,应赔偿责任。

第六条 甲方对于典物为使用便利,非先征得乙方同意,不得加以整修或添设等行为。

第七条 典权期限届满,乙方应备足第三条所载原典价,向甲方赎回典物,而甲方应将典物负责回复原状,返还乙方各无异议。

第八条 典权存续期间,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典物为再转典,或让与及出租与他人。

第九条 本契约经双方签盖后生效,同时应向主管地政机关办理典权转典登记手续。

第十条 本契约未尽事项应依民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转典权人(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转典人(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 x x x年x月x日

关于房屋典当合同的书写及内容,本文只是一个参考,在遇到具体情况时,建议您去找专门的律师帮您代写,相信不仅会节省您的时间,而且律师也会帮您分析房屋典当的利与弊,相信会令您受益匪浅。

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合同法》第190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此外,《合同法》第195条也规定了,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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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合同公证不是必经的程序,公证虽然可以降低房屋买卖中的风险,但是却不能避免一房二卖。即使将房屋公证后,一旦发生一房二卖,房子就属于已过户的购房者。至于未过户的,只能要求买房者给予赔偿。因此,签订购房合同后,需要立即去房产管理部门登记过户,确定房屋的产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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