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合同不可抗力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53条明确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应表现为一种客观情况,且该客观情况的出现应同时具备不能遇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三个条件。如地震、水灾等。
不可抗力发生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自然原因,如洪水、地震等人类无法控制的灾害事故;二是政府行为,如政府禁止令、征收、征用等引起的。其中,和大家密切相关的是,政府行政机关在购房合同履行期间内制定新的行政法规等政策性文件,例如最近新出的房产限购令等。此时开发商也无权要求购房者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三是,社会环境原因,如战争、罢工、骚乱等。
二、购房出现不可抗力就能免责吗
即使出现了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就一定能免责吗啊?
答案是否定的,免责还需要一些特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由此可见,“不可抗力”的免责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证明的确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2、履行了保护义务。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履行了“及时通知对方”和“采取补救措施”的程序和义务。只有这样,不可抗力及其免责才能认定。
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而开发商没有及时通知,或者没有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开发商依然不能获得免责。
了解了购房合同不可抗力有哪些以及出现不可抗力能否免责,购房者就可以判断自己遇到的情形是否属于法律上说的不可抗力,但是不可抗力的认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购房者最好还是请专业律师帮忙看看,避免被开发商坑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