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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违约金怎么约定,购房违约金过高如何处理?

此文章帮助了367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但无论哪一种方式都需要在合同中规予以明确的规定。但现实中合同往往是开发商提供的,对于违约金的约定恐怕难以符合购房者的要求,所以其必须自己先了解购房违约金该怎么约定,如果违约金过高又该怎么处理,这些问题我们都会在下文中告诉您。

一、购房违约金怎么约定

当事人可以按如下方法约定违约金:

1、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3、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二、购房违约金过高如何处理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按合同约定来处理。如当事人能举出证据说明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具体数额,则违约金按是否超过损失30%为限来进行适当调整。

违约金的高低是应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被动进行审查的。如果当事人没有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对违约金的调整申请,则审理机构不主动干预。我们认为,为保险以及公平起见,建议在约定违约金比例时通过设定上限等方式防止违约责任过重。

在商品房买卖中难免会出现纠纷,但是对于纠纷发生后该怎么解决。有的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但是对于违约金支付多少,过高还是过低的争论也无休止,那么到底该如何约定购房的违约金,过高该怎么处理,过低又该怎么处理,这些问题最好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也可以请律师帮忙解决违约金纠纷。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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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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