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买房子是一件大事,而交房却没什么。无非就是开发商把钥匙交给业主,让业主看看自己的房子,但是业主往往忽略了查看商品房是否符合交房的条件以及交房时应该注意的问题,这样容易收到有问题的房屋,最好读读下文,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商品房交房要符合哪些条件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3、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二、商品房交房需注意什么问题
在开发商交房时,业主们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在验房之前,如果开发商要求交费或者是签署文件,那业主一定不要答应,否则在验房时业主发现的质量问题,就只能自己付钱解决了。
2、如果开发商提出代办产权证,业主是可以拒绝的,因为产权证业主完全可以自己办,如果交给开发商,那业主还要给开发商交代办费。
3、验房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在纸面上,不能听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并且在房屋问题的后面,还要写明开发商承诺的解决时间,这样业主才不会在开发商无限期拖延之后毫无办法。
4、收房时必须仔细查看的文件。
在正常交房过程中,业主应该查看以下文件:
第一是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
第二是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第三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
商品房交房就意味着开发商已经完成了其大部分义务,而在交房之后发现质量等问题可能开发商会予以否认。所以购房者就很有必要在商品房交房时先了解商品房交房的条件是什么以及交房时需注意的有关事项,否则很容易无奈的接受有问题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