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哪些房屋质量能退房
1、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二、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如何应对
购房人在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都有房屋质量条款,购房人有权取得符合合同规定质量的房屋,开发商也应保证交付的房屋符合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合同对质量问题没有约定,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1、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到何种地步才算影响正常居住呢?例如,墙外墙开裂、女儿墙倒塌、门立柱走形等都是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房屋的结构安全和适用安全。对这些情况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2、房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适用的情况下,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发生质量问题后,业主应初步分析质量暇疵的程度,是否是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者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建议购房者咨询一下律师如何维权。如果不采用正确的方法,购房者即使有委屈也难以保护自身权益。专业人士可以为购房者提供正确的方式,维权也比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