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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中的违规行为有哪些,如何避免购房陷阱?

此文章帮助了311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商品房销售中的违规行为有哪些

1、未按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2、未按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

3、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4、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的;

5、分割拆零销售商品房住宅的;

6、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7、未按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管理办法》的;

8、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二、如何避免购房陷阱

1、购房前应先验看开发商的 “五证”、“两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慎交定金,支付定金前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定金处理的充分必要条件,特别应在商品房认购书中明确约定,非买受人原因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应无条件返还定金。

3、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后,为尽早回收资金,事先约定好合同条款后把合同制成一个统一的模板,便通知购房者签订合同,所以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里的每条手写规定,尤其是对开发商免责条款及补充条款,其中补充条款是合同中没有约定而补充说明的。合同内容应该是双方约定的,如果购房者觉得不满意,千万别草草签字。

购房者知道了商品房销售中的违规行为有哪些以后,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密切注意开发商的各类行为。商品房买受人在购买商品房时,可充分利用法律的规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约定完备的合同条款,尽量使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规范、具体、明确,律师审查一下合同内容。避免购房陷阱。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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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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