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买卖存在哪些陷阱?
1、广告陷阱
为了卖掉房子开发商往往会在售楼广告中(包括沙盘、售楼书等)对绿化、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做美好的描述,但对于这种承诺又不写在合同里。结果当出现规划变更、绿地变停车场、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开通遥遥无期等情况,买房人要求有一个说法时,开发商却以规划变更已经通过规划部门批准为由推卸责任,或以合同约定不清搪塞,消费者一般很难得到补偿。房地产开发商或代理商就是利用购房者想当然地以为广告内容都会写入合同的心理,瞒天过海。
2、销售陷阱,内部认购,加大买房者风险
正当买房人认为自己得到了便宜之时,开发商其实也借此机会筹到了资金。更糟糕的是,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3、制造假象,在房子数量、户型、朝向等推出和价格的制定上做文章
刚开始销售(开盘)时,开发商往往会把价格定得低一些,以所谓的“最低价”(通常是该楼盘楼层、朝向最差的一间)来吸引客户,而一旦有客户来购房,那个“最低价”也就不翼而飞了。 现场设“托儿”,制造一种销售兴旺的假象。在销售业绩示意图上伪装得一片红(红色标识代表已售单元),让人觉得楼盘好卖、销售兴旺,从而引发客户的购买欲望。
4、合同陷阱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二、买商品房怎么避免购房陷阱?
1、验七证;
七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消费者应当查看是否齐全。
2、要认真审查《商品房认购书》以防“陷阱”;
买房现签定认购书并交纳一定的定金,如果购房人未在限定的时间内签约,定金将被扣除,
3、要谨慎签合同,签前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弄清其含义。
在一些购房纠纷中,明明是消费者权益受到了极大损害,但就因为草率签定合同及附件,真出问题时,消委会没办法处理,律师帮不上忙,也不可能要求政府用行政手段来干预市场。
因为买卖合同遵循双方“意思自治原则”,只要消费者签字了,就已经表示消费者接受当中所有条款。说什么没看过、读不懂、不公平,全都没有用。
对于“商品房买卖存在哪些陷阱”以及“买商品房怎么避免购房陷阱”的问题,上文中都有十分详细的介绍,希望上文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现实生活中,如果您决定购买商品房,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一定要谨慎,要学会识别开发商可能会设定的商品房买卖陷阱,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仔细审查合同的内容,有什么问题要及时寻求解答。如果您对合同内容存在疑问,建议您咨询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问问该项内容是否存在问题,必要时可委托房产专家律师为您把关,以避免遭受无谓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