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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房屋买卖违约金怎么算

此文章帮助了632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

1、如果对方虽然违约,但不是蛮不讲理,态度也不是极为蛮横,有协商的意愿,有的还表示只要改变一些交易条件,就同意继续履行协议。

2、如果合同中确有约定不明的地方,应当和对方认真协商,重新达成补充协议,解决因为约定不清无法履行的问题,建议在协商补充意见时,如有可能尽量邀请律师或专业一起办理比较稳妥。

3、如果对方执意违约,什么道理都清楚,但就是不想履行合同,有的甚至明确表示,要以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解除合同。对这种情况,建议尽快起诉,没有别的办理,拖延诉讼对买方没有任何好处,得到法院判决后,通过强制执行才能迫使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法院对当事人违约这种事是会主持公道的。

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是买方起诉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协议,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话,买方在起诉的同时,一定要办理查封对方房产的手续,从法律上限制对方转移房产,否则对方如果提前将所售房产另售他人,买方即使得到法院支持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也会因为无法履行而最终得不到房产。

如果买方要求对方退还已付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的,也应当查封对方的房产,这样可以确保法院判决之后能够顺利履行判决内容,切实保护买方的利益。实践中得到判决,却没有能到执行的情况还是比较常见的。

二、房屋买卖违约金怎么算

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1、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2、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实际发生的情形分项计算损失数额。

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签订完毕,这对双方来说都有法定的约束力,可是愣是有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这不履行是否属于违约行为,如果是违约行为的话又该怎么计算房屋买卖中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损失时该怎么办,这些问题最好问问专业的房产律师,也可以请律师帮忙解决此类纠纷。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人在填写购房合同前最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还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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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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