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什么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形象进度还须符合:
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两项条件。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如何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二)证明房屋买卖法律关系成立及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普通适用于各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3、购房方支付房款的收据或发票,购房方以按揭(抵押)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还应提供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分期支付按揭款的清单等;
4、房屋竣工验收情况的证明;
5、房屋交接时间的证明。
开发商销售期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售条件,购房者要知道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什么。买预售商品房时,双方应签订预售合同,但是很多时候开发商往往设置很多陷阱,发生纠纷后购房者要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要知道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如何举证。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与一般民商事合同纠纷相较,具有独特的专业性与复杂性,购房者最好咨询一下律师该如何处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