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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现售应符合什么条件,买房如何防范公摊面积陷阱

此文章帮助了254人  作者:重庆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商品房现售应符合什么条件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购买人,并由购买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具体规定了商品房现售的条件,包括;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买房如何防范公摊面积陷阱

1、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2、对策:

(1)在合同第三条中写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摊面积的构成。

(3)按套购买使用面积,双方不涉及公摊处理。

3、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公摊面积的变化按下列两种方式处理:

(1)如果实测公摊面积超出暂测面积的,买受人在超出暂测面积的3%以内据实结算,超出3%以上的部分由出卖人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实测面积少于暂测面积,买受人据实结算。

(2)买受人对实测面积的承担,仅在超出暂测面积的1平方米以内据实结算。

购房者了解了商品房现售应符合什么条件后,在购买现售的商品房时,一定要审核房屋的各项情况是否与法定的条件相符合。买房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房屋的面积问题,除了注意房屋的使用面积外,还要注意公摊面积,购房者要知道买房如何防范公摊面积陷阱。买房子最怕引发纠纷,不过购房者还可以咨询律师,要谨慎面对每个阶段,确保买到舒适的房屋。

重庆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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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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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才律师北京金开(重庆)律师事务所主任,重庆市渝北区人大代表、重庆市万盛区政府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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