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产问题,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房产律师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合同  >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何时能生效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何时能生效

此文章帮助了267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明确买卖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

(2)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和使用期限;

(3)房地产的规划使用性质;

(4)商品房坐落的位置、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期限;

(5)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6)使用面积、建筑面积(其中实得建筑面积、公用分担面积应分别标明);

(7)商品房产权性质,产权登记约定的期限和有关方的责任;

(8)商品房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

(9)物业管理方式及售后保修、维修责任;

(10)合同约定面积与实得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1)违约责任;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13)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何时能生效?

在目前的房屋买卖实践中,各地都广泛推行由房地产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示范文本》,这些示范文本并不是强制性的,它仅仅是指引商品房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些文本对于保护缺乏商品房买卖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的购房人来说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这些示范文本并非当事人不能变更。只要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示范文本中的条款,也可以增加文本中未规定的条款以更好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强制使用由其自己单方制定的格式合同,购房人有权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而且格式合同应符合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但也存在以下例外情形:

(1)商品房买卖双方约定合同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自生效条件成就之日起生效;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买卖合同公证后生效的,则买卖合同从办理公证手续之日起生效。

上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何时能生效”等问题的具体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如果您决定购买商品房,就要重视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影响着您的购房权益,也关系到您能否购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如果合同有不利于您的条款而您没有发现,那么日后如果发生纠纷,将可能会给您造成不小的损失。为了避免这样的风险出现,建议您买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能够多多咨询一些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人在填写购房合同前最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还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房屋买卖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房产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房产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房产纠纷案件实务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房屋买卖合同相关咨询

北京房产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房产法律咨询服务。

房屋买卖合同相关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相关文书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以及合同的公证文书,教您处理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的纠纷!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房产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