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合理约定购房定金?
双方基本达成意向,购房人缴纳了定金,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对实际交付的定金施行定金罚则,即:
购房人违约则不能要求返还定金,卖房人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全款购房则资金充足,履行付款义务问题不大,那么就要着重防范卖方的违约行为,可以约定较高数额的定金,如总价20%,这样就加大了卖主违约的成本,促使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反之,由于定金罚则是把双刃剑,因此如果贷款买房的买主,如果没有较大把握办理房贷,应当适当降低定金的支付比例,特别是目前银行从严审核贷款的情况,一旦贷款无法办理,那么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将导致需要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买房交了定金又不想买了怎么办?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购房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不想买房了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1、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上文内容就是对关于“如何合理约定购房定金”以及“买房交了定金又不想买了怎么办”等问题的具体解答,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根据上述内容我们知道,购房者在交纳购房定金后,如果因为自身的原因而想退房的,则一般是不能要求退还定金的。不过,如果您不想买房是由于发现开发商存在违约或者欺诈的情形时,您可以收集好相关的证据资料,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退回定金。在此过程中,如果因为定金而与开发商发生了纠纷,但是您又不知道该怎么解决时,不妨咨询一下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