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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房屋违约金过高时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375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屋违约金过高的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的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新《解释》明确提出以超出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认定约定违约金过高的依据,即约定的房屋违约金数额在超过实际造成的损失30%以内都视为合理不算过高。从而给司法实践认定约定违约金过高和当事人合理约定违约金数额提供了具体的标准,使其有章可循。

二、房屋违约金过高时怎么办?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现阶段由于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影响,民商事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现象比较突出。

对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所约定的过分高于违约造成损失的违约金或者极具惩罚性的违约金条款,人民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等关于调整过高违约金的规定内容和精神,合理调整违约金数额,公平解决违约责任问题。

上文为您详细介绍了有关“房屋违约金过高的标准”以及“房屋违约金过高时怎么办”等问题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实践中,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如果购房者无故反悔要求退房的,开发商一般都会要求购房者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如果您有遇到这样的情况,且认为开发商开出的违约金数额过高时,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整,以避免着了开发商的道,白白支付了高额的违约金,遭受了损失。在此过程中,如果您有什么问题,建议您咨询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以获得更完美的解答。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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