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解除合同的行为不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属于协议解除,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径直解除,一般不会产生什么矛盾。
2、当事人的合同中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的,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开发商超过三十日不能交付商品房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当此条件成就时,购房者即可按照此约定主张解除合同。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不可抗力出现时,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另一方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购房者逾期支付房款,经催告后仍不支付的,开发商可以解除合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着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的,可以通过通知的方式告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
二、房贷没下来购房者能退房吗
答案是肯定的。
购房者有权和卖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根据买卖双方的合同约定,后续购房款双方约定是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由于银行不贷给买方款,导致买方无法支付后续购房款,这导致双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购房者无需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已经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履行了贷款义务,银行贷不下款来,并不是买房的过错,购房者并没有出现违约行为,所以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卖方收取购房款应当如数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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