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根据以上规定,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开发商按银行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若认为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开发商延期交房带来的损失,则可以“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
二、如何计算开发商延期交房损失
至于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根据《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给购房者造成租房费用增加的,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向开发商主张赔偿实际损失。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应当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但实际上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形很常见。上面我们为大家介绍了“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以及“如何计算开发商延期交房损失”,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实际的情形看看开发商应当怎样赔偿自己的损失,如果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把握,最好咨询一下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