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应多久办好房产证
我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的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二、开发商逾期办证怎么办
买受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主张权利:
1、买方可以要求开发商配合办理过户,并支付迟延交房、迟延办证的违约金。
2、买方可以仅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包含逾期交房及逾期办证的违约金。
注意:那逾期办证的违约金究竟应如何计算。一般情况下,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则依照合同约定计算;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其中“已付购房款总额”,包括买受人支付的首付款和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给出卖人的按揭贷款。在司法实践中,“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一般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之上加收30%~50%确定逾期贷款利率,或者按照中国人民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以上为您详细介绍了“开发商应多久办好房产证”以及“开发商逾期办证怎么办”两部分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事实上,还有一些案件中,开发商不仅没有取得大产权,甚至项目开发的相关审批手续都没有办理完毕,更没有向房屋管理部门提交,在此情况下,如果客户执意要求开发商配合办理过户,则可能会面临较大的诉讼风险。一般建议类似情况可以先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待房屋具备过户条件之后再要求配合办理过户。如果您对此还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请他帮您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