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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纠纷该怎么举证?

此文章帮助了402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如何处理房屋租赁纠纷

1、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2、区租赁局或租赁所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调解会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租赁双方当事人。

3、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

4、调解之后按具体情况作以下处理:如调解成功应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达不成一致的,则终止调解,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到场参加调解,应终止调解,若双方仍愿意调解则另行确定时间进行调解。

5、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的,若承租人已不实际使用出租房屋,出租方采取措施开门清点财物、收回房屋的,可以申请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到场见证,该申请屋,出租方采取措施开门清点财物、收回房屋的,可以申请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到场见证,该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证明及告知对方将采取措施的证明等材料;经核实有关情况后,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可以到场见证。出租方在清点财物之后应制作财物清单,有出租方及到场有关单位签章,对清点的财务租方应妥善保管。

6、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承租人仍占有出租房屋的,出租方可申请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向承租方发出《期限迁出通知书》,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证明材料。管理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对符合《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向承租方应发出《期限迁出通知书》,承租人仍不迁出的,出租方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二、房屋租赁纠纷该怎么举证

1、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口头租赁协议应提供无利害关系人的证人证言。

2、出租人和承租人履行义务的情况。

(1)承租人欠租的,应提供欠租时间、金额、承租人所在单位对房租补贴情况等证明材料。

(2)承租人私自拆改房屋的证明材料。

(3)承租人擅自转租、转借或空闲房屋的证明材料。

(4)承租人改变房屋用途的证明材料。

(5)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而损害公共利益的证明材料。

(6)出租人强撵承租人腾房时有无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害等证明材料。

以上,是关于“如何处理房屋租赁纠纷”以及“房屋租赁纠纷该怎么举证”的有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中的承租人可能是处于弱势一方,出租人不退换押金或定金的情况时也有出现。所以当您认为自己在房屋租赁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被侵犯时,建议您最好是咨询下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房数租"是出租人对于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时,法院会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和合同成立在先的,这种顺序来确定谁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此承租人要避免"一房数租"的情况,就要尽快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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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数租”是出租人对于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时,法院会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和合同成立在先的,这种顺序来确定谁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此承租人要避免"一房数租"的情况,就要尽快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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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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