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产问题,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房产律师  >  房屋租赁  >  其他房屋租赁问题  >  房屋优先购买权是什么,房屋优先购买权有无限制条件?

房屋优先购买权是什么,房屋优先购买权有无限制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402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屋优先购买权是什么

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权包括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所谓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当出租人出卖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依法享有的优先于他人而购买房屋的权利。所谓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是指原租赁期间届满后,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依法享有的优先于他人承租房屋的权利。

房屋的优先购买权是承租人基于租赁关系而依法享有的特别优先权。对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规定,考虑到了承租人对房屋长期、稳定的需求,而对动产一般没有类似的需求。房屋承租人成立优先购买权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出租人出卖房屋发生在租赁合同的持续期间,即合同成立之后,终止之前因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因此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就产生,而不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才产生。

(二)承租人提供的条件,与第三人(买受人)向出租人提供的条件相等。订立买卖合同的同等条件,一般是指可以提供同等的价格。

二、房屋优先购买权有无限制条件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承租人的法定权利,无须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在实践中,关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优先购买权发生的前提。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只能发生在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

(二)出租人的通知义务。出卖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以便承租人考虑是否购买。

(三)优先购买权发生的要件。承租人仅在同等条件之下才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租赁房屋的权利。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与其他购买人在买卖条件上等同,包括买卖的价格、付款的期限和方式等等。

(四)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出租人通知承租人将要出卖租赁的房屋,并提出了一定的期限,而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购买的意思表示,优先购买权丧失。这说明承租人并不想购买该房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了。

以上就是对“房屋优先购买权是什么,房屋优先购买权有无限制条件”的法律解读。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尝试向专业律师进行下咨询,毕竟他们有丰富的法律知识,也处理过许多现实的案件,能够提供实用、有效的建议,也就能让您少走弯路,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租房时,会遇到中介不收中介费的情况,中介费是中介主要收入来源,为何现在却放弃,房客真的能享受到免费的午餐吗?其实不是这样的,中介把中介费全部加到了房租里,看似无中介费,却比交中介费花的多,因此建议您在租房时,一定要与房主确认一下,看不见房主的房子多便宜也不要租。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房屋租赁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房数租”是出租人对于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时,法院会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和合同成立在先的,这种顺序来确定谁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此承租人要避免"一房数租"的情况,就要尽快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房产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房产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房产纠纷案件实务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房屋租赁相关咨询

北京房产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房产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房屋租赁委托书、房屋租赁税费、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纠纷等其他房屋租赁相关内容!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房产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