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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收房后房屋维修由谁负责?

此文章帮助了370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

购房人在购买房屋签合同时,因为看不到现房,往往忽视了房屋的质量,由于在购房合同里没有约定解决质量问题的具体办法,那么对购房人来说是不利的,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购房人就应该关注房屋质量。

现在通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没有明确约定入住时如果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的解决办法,而只是在第十六条约定了保修责任,这对购房人来说解决不了什么实际问题,所以在签订补充条款时要尽可能地约定该项内容,购房人应和开发商约定:

1、如果在交付房屋时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迟延办理入住手续,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退还全部房价款,并支付利息。

2、经房屋有关管理部门确认房屋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这样约定能够避免因质量问题购房人要求解除合同无依据的情况,如果属于一般质量问题,修复后购房人可继续办理入住;如果是严重的质量问题,购房人要求解除合同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收房后房屋维修由谁负责

2000年国家建设部就已经出台了相关法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其中《办法》第七条规定: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第九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应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后,施工单位到达现场按照约定时间内予以保修。

其实在房屋质量保修期内,小区物业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应该是开发企业负责对出现质量问题部分进行整修,而且国家相关规定对此条例非常明确,如有违规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将被处于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虽然购房者收房的迫切心情能够理解,但是对于房屋质量还是应当仔细把关,特别是居于顶层的房产一定要认真检查房屋防水情况,并对门窗等容易忽视的环节进行充分检查,如有条件则可以邀请专业人士验房无误后再进行收房事宜,切勿由于自身的心理因素给后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购房者在购房的过程中面对有可能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要注意两点内容,一个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另一个是收房时要先验房在入住。购房人要先到房屋里面仔细查看后,确信没有质量问题才去办理入住手续,不能先办手续后看房。看房时,最好请专业律师陪同。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慎重要求退房,依法多提赔偿。实践中,购房人欲证明房屋主体不合格,须通过鉴定。但是鉴定费用过高,且何为"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亦无明确法律规定。因此,法院因房屋质量问题判决退房的并不多见。此时购房人追究开发商的一般质量保证责任,并要求其依法赔偿损失,效果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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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先验楼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等业主验房时,发现货不对板,维权遇到难题。所以,买家应事先在购房合同中特别约定先验房后收楼,另一方面如已成事实,则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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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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