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不能办理房产证
无法办理或长期得不到房产证的18种情况如下:
1、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确权;
2、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3、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建筑队等,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4、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5、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6、楼盘被法院查封;
7、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8、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9、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10、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确权”;
11、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
12、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13、房屋契税尚未缴纳;
14、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15、提交办理房产证的文件不合格;
16、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17、房产证办理部门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或不予办理;
18、代办产权的单位或人员(律师、代理公司)违规操作。
二、不办房产证过户有什么风险
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地产合法权利并对房地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地产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在现实中,经常有人认为向他人购买房地产,不一定要办理房地产权属的过户,只要卖方把 《房地产权证》交给自己保管就不成问题了,殊不知这一做法存在很大的风险。
如果卖方有官司在身,那么他名下的房地产有可能被法院查封,被查封的房地产将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果卖方不守信用,他可以以遗失为由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补发《房地产权证》的申请。补发 《房地产权证》后,卖方就可以凭产权证把房屋再转卖给他人或抵押给银行,产生“一女嫁二夫”的现象,到时,最没有保障的会是买方。除此之外,买方也提供不了产权依据,行使出售、出租、抵押、拆迁受偿房地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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