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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品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此文章帮助了421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商品房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首先,在决定购买某个开发商开发的楼盘前,要对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情况进行审核。还要认真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售房时如果开发商隐瞒此抵押情况销售房屋,将对购买人形成根本性法律障碍。

(二)其次,我们要意识到《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可以进行修改或补充约定的。开发商常常以格式合同为房管部门拟定,不能修改为理由,将其单方意愿反映在合同中,强加给购房者接受。其实,购房者应该明白,格式合同条款也是可以修改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一旦确定合同就成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发生纠纷时,便成为双方解决争议的依据。

(三)再次,我们务必要重视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主文条款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附件内容都是极其重要的。购房者不但要谨慎对待合同主文,对合同的附件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

(四)第四,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对于您已经收集的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应当妥善保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为要约邀请,不视为合同的条款,但是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购房者应当妥善保存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

(五)最后,现场签约时,一定要细心谨慎,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

以上就是有关什么是商品房以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这两个问题的解答。实践中建议大家一定要选择专业房地产律师,特别是要选择十分熟悉房地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富有责任心的专业房地产律师。好的律师一般对当前的房地产市场都有较深入的了解,能够为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还能给您的购房进行投资分析,这样才能真正有效的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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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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