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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应具备哪些条件,商品房预售的步骤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733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预售商品房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预售人已经交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预售人已经取得了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预售人投入建设的资金,按照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已经达到了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预售人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决定购房前,建议你先考察一下开发商的资质,内容包括:

1、 开发商是否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 该商品房是否属于共同开发的房地产,如属合作开发则售楼合同应经共有人同意;开发商是否具备了法律规定的预售商品房的主体资格;

3、 要仔细验证“五证”,即开发商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与施工许可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为防“移花接木”,开发商出示的证件都应当是原件,特别应仔细查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个重要文件,它们表明所售房屋是合法项目。此外,还应注意《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有无抵押记录,如购买有抵押记录的商品房,购房者要承担的风险会很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每个栏目和内容都要确实无误,与所售房屋相一致。如果以上证件不齐全或过期则不要购买。

二、商品房预售的步骤有哪些

房屋预售一般应经过以下步骤:

(一)预售人领取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预售人办理预售登记,领取预售许可证;

(三)预售人同预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四)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五)房屋交付后,办理产权登记。

看了上文,您知道预售商品房应具备哪些条件了吗?预售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兴建但尚未竣工的商品住宅,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拥有所购房屋。由于购房人购买的是尚未竣工的商品房,所以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需要认真审查清楚开发商的相关证件,比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如果没有这些证件,则是违法的。因此,在遇到类似状况时,建议您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排忧解难,您也会更加放心。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国家禁止利用集体土地进行商品房的开发经营,集体土地只有转为国有土地并经征用,开发商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可用于商品房开发。因此开发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预售商品房,由于本身不合法,很难取得房地产权证件,预购人应特别注意,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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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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