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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合同转让的条件,房屋期权转让需要哪些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447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屋预售合同转让的条件

(一)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

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比较简单。开发商、买受人、受让人协商一致后,解除买受人与开发商原先签订的预售合同,再由新的受让人与开发商另签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即可,不须经过房屋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履行预售商品房转让程序。

(二)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

如果预售合同已经在房屋主管部门进行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则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需要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办理:

1、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允许预售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预售转让的不得转让。这个要求需要查阅当地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例如《深圳经济特区商品住宅外销管理办法》规定:预售的外销商品住宅,未取得房地产证之前,不得转让。

2、商品房预售合同合法有效。《最高人民法院民1996(2)号文件》第28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的,商品房预售转让合同,一般也应认定为无效。

3、预售房屋尚未实际交付。

4、预购人履行了预购合同约定的义务。预购人没有履行预购合同的义务时,预购人无权转让该预售房屋。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中,债务转让应当征得预售人的同意;如果预购人擅自转让,预售人享有合同解除权,并可以要求预购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同时,我国法律严禁买空卖空、倒卖合同的行为,不允许利用预售合同转让做变相期货交易。

5、签订商品房预售转让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此时无需签订新的预售合同。

二、房屋期权转让需要哪些条件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也称为“房屋期权转让”,是指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预购商品房合同之后,在商品房尚未竣工交付使用之前,把原来因签订购房合同而获得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分析,房屋期权转让,房屋所有权尚未形成,因此,这是一种合同债权的转让。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因此我国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允许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

以上是关于“房屋预售合同转让的条件”以及“房屋期权转让需要哪些条件”的相关法律材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在签订预售合同后,是不能随意毁约的,否则可能需要支付高额违约金。因此,您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谨慎,不要轻信开发商的许诺就签订了预售合同。在有转让预售合同的意向时,您要看是否满足法定的转让条件,并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按照法定的程序转让。如果您不确定是否满足了转让条件,您可以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让律师帮您进行分析,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国家禁止利用集体土地进行商品房的开发经营,集体土地只有转为国有土地并经征用,开发商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可用于商品房开发。因此开发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预售商品房,由于本身不合法,很难取得房地产权证件,预购人应特别注意,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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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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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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