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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如何避免定金罚则,购房者怎么做能避免定金罚则

此文章帮助了293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购房者如何避免定金罚则

现实中不少购房者在支付定金以后,又不想买房了。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都会适用定金罚则,即购房者是不能要回购房定金的,白白地损失了一笔钱。面对这种情况,购房者就会想到要避免定金罚则。

首先,我们建议购房者应当在做足购房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是因为,购房订金都是约定在认购书中的,认购书并不是购房的必经程序。因此,购房者应当在买房前做好准备,避免签订购房认购书,也避免买房后又后悔。

其次,可以把认购书中的购房定金改成订金或者预付款,这样就不会适用购房定金罚则了。根据法律规定,订金一般是不适用定金罚则的,订金不具有惩罚性质,只是预先交的款项。但是,购房者还应当注意,如果买卖双方在认购书中约定,双方未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因购房人违约造成,则订金、押金不退还;如系因开发商违约,则应双倍返还订金、押金之类的条款,那么,此时订金与押金均属于定金的性质,应认定为购房定金。

二、购房者怎么做能避免定金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以上是关于“购房者如何避免定金罚则”以及“购房者怎么做能避免定金罚则”的有关定金罚则的法律内容,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实践中,购房者想要顺利的避开定金罚则,是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的,如果您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是很了解,那么建议在遇到该类情况时,最好是不要轻举妄动,而是及时的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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