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产问题,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房产律师  >  其他房产问题  >  房产抵押  >  房屋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已抵押的房屋能出租吗?

房屋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已抵押的房屋能出租吗?

此文章帮助了669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屋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个人抵押登记的前提条件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无司法查封、拆迁冻结,没有产权纠纷,签署了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注记抵押情况后退还申请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一)抵押人提供材料: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

3、产权人未婚或离异的须提供单身证明;

4、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5、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抵押权人认可的抵押物价值说明或评估报告;

7、抵押人、抵押权人签署房屋出租情况的说明(房屋如果已出租,需在办理抵押登记前告知承租人抵押情况);

9、以已购公房抵押的,提交原公房购房合同,其中央产已购公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

(二)抵押权人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4、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

5、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四)抵押变更登记的,提交变更的抵押合同或补充抵押合同。

二、已抵押的房屋能出租吗?

抵押人是可以出租房屋的。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即抵押不破租赁。

《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即设立抵押权的房屋仍可以出租,但由于抵押权在先,实现抵押权时,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也可以不再履行原租赁合同。

上文就是关于房屋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以及已抵押的房屋能出租吗的解答。通过房屋抵押,房屋抵押人可以获得贷款周转资金,因而选择房屋抵押的人越来越多,不过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为了避免因房屋抵押引发纠纷,抵押人最好在专业的房产律师指导下办理抵押手续、签订合同。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原则上讲,《担保法》规定抵押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房屋都可以抵押。需要提醒的是,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也规定,不是任何房屋都是可以抵押的。比如已列入文物保护的房屋不得抵押,已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也不得抵押。因此,在遇到此类问题时,最好向专业律师请教。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其他房产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十倍。由于政策的调整,可以将还款人的范围扩大到亲友。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房产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房产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房产纠纷案件实务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北京房产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房产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房产抵押贷款流程、房产抵押贷款银行利率及计算器、房产抵押登记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房产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