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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诉讼要注意什么,房产诉讼有哪些事项要注意?

此文章帮助了262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产诉讼要注意什么

1、一裁终局。

如果购房人与房地产商订立了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合同条款且对仲裁机构和事项等作出了明确约定,符合仲裁法第16条规定的仲裁协议生效条件,购房人应据此向相应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实行一裁终局;

2、提起诉讼。

如果购房人与卖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无效,或者双方明确约定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购房人就应按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专属管辖规定,向不动产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依法抗诉。

如果您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法院判决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虽然是终审生效判决,但若您对二审判决仍不服,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78、182条的规定,在终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请再审;或提请人民检察院按《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的规定,依法提起抗诉。三、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须在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限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

4、谁主张 谁举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您须围绕请求事项向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据。例如,因房屋质量问题,您需要向开发商索赔,就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该房屋的质量与合同及开发商承诺不符,给您造成财产损失的客观证据材料等。

二、房产诉讼有哪些事项要注意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

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

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纠纷;

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

5、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

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房屋纠纷;

7、驻军内部的房屋纠纷。

以上是关于“房产诉讼要注意什么”以及“房产诉讼有哪些事项要注意”的有关房产诉讼的法律内容,希望这些内容对解决您遇到的法律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有位领导人说过“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其实这个道理在解决房产纠纷中也同样能适用,这也意味著只要能有效的解决房产纠纷,无论是协商、调解、仲裁还是诉讼都是可行的。如果您遇到了房产纠纷不知道该怎么解决,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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