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产问题,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房产律师  >  其他房产问题  >  物业纠纷  >  什么事物业管理费,以及内容、收取时间和收取费用有哪些

什么事物业管理费,以及内容、收取时间和收取费用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451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事物业管理费、管理费的的内容

(一)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

(二)物业管理费主要包括以下项目的费用: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的管理费用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11、节日装饰的费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二、收取物业管理费的时间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应该按照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如果到交楼日期后,开发商没有书面通知业主收楼,业主因此延迟收楼的,不必缴纳物业管理费。就算是有销售人员口头通知业主收楼,也不能算作是开发商已经通知业主收楼。在收楼时,倘若业主发现楼盘有质量问题需要整改,整改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物管费应由开发商承担,业主无需缴纳物管费。因为这属于开发商造成的,应由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

三、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其收费形式和收费标准由业主、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按业主房屋产权面积收取。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建筑面积为准,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物业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以上便是什么事物业管理费、管理费的的内容、收取物业管理费的时间和收取标准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有更多关于这的问题,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进行专业的法律分析。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业主在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中对物业管理和具体配套服务设施等相关条文。一般物业服务都是有级别标准的,并以此作为收费依据。如果物业在今后的日常管理服务中没有达到合同中约定的级别标准,业主可以依此要求物业扣除与未达标服务相对应的物业费用。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其他房产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十倍。由于政策的调整,可以将还款人的范围扩大到亲友。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房产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房产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房产纠纷案件实务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房产相关咨询

北京房产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房产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物业费收取标准、物业管理办法、物业服务合同、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等,为您解决物业管理纠纷,资深房产律师为您免费在线解答物业纠纷法律咨询!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房产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