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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的计价方式,房屋面积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此文章帮助了394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关于房屋计价方式

房屋的价款一般都是购房者和销售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就已经协商完毕的,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时只需要核对一下价款是否一致即可。付款方式则关系到价款折扣,以及购房者的承受能力,甚至购买意向。目前的个人商品房买卖活动中,有80%以上的人是选择自行支付一部分房价款,其余部分以申请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即通常人们所说的“按揭”)的方式支付。这样,是否能够申请到银行贷款,成为许多购房者购房行为的前提。

2000年10月,建设部公布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下简《示范文本》)中给出了3种计价方式,同时,购房者与开发商在此之外还自行约定其他方式。目前房地产市场中的计价方式通常为按建筑面积计,也有一些开发商采用按套计价的方式,但多用于尾房销售。

二、商品房面积的计算方式

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下称“公用分摊面积”)两部分。套内建筑面积,即购房者独自使用的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构成。而普通购房者通常所关心的使用面积实际上就是套内使用面积,与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告知您的套内建筑面积是两回事,并且是少于套内建筑面积的。通常购房者所计算的使用率是指套内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的比例。因此,当购房者向销售人员咨询使用率是多少时,一定要明确双方使用的是否为同一计算标准。否则,购房者会发现,一套所谓“使用率”达到80%以上的房屋,在刨除了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后,也许就只有75%左右了。

另外一点需要购房者注意的是,目前的房屋基本上都具有各种各样的阳台,有时,销售人员会指出,“我们的阳台是只计算一半面积的”;但实际上,阳台面积的计算也是根据不同的样式有不同的标准。对于封闭式阳台,是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可以理解为全部阳台面积都要计人销售面积,如果这时只计一半的话,那才真的是让利了。对于挑阳台(底阳台)则是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凹阳台则是  按其净面积(含挡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算,均可以理解为阳台面积只有一半可计入销售面积。购房者应当按照自己购置房屋的阳台样式确认阳台面积的计算标准。

以上是关于“商品房买卖的计价方式,房屋面积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等问题的分析与回答,如果您还有疑问,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或者咨询我们专业的律师。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人在填写购房合同前最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还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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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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