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产问题,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房产律师  >  房屋租赁  >  其他房屋租赁问题  >  什么是无偿出租和限期免租,如何缴纳房产税?

什么是无偿出租和限期免租,如何缴纳房产税?

此文章帮助了950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无偿出租和限期免租

无偿出租是不收取任何租赁费用的出租,限期免租是指在一段时间内不收取租赁费用,但是不等于其他时间段不收取租赁费用。例如,甲公司旗下有两处房产供其他企业使用,有一处是给合作企业丙公司使用,不收取租金;另一处房产是在去年年初刚出租给丁公司使用,当初为招揽租户,公司采取了一段时间内免收租金的优惠,双方在合同中约定2014年1月1日—2014年6月30日期间免收租金。那么,甲公司这两处房产该如何缴纳房产税呢?

二、如何缴纳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也就是,房产税一般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但甲公司的两种情况较为特殊,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丙公司免费使用甲公司的房产,是典型的无租使用。无租使用一般视为无偿出借,而非租赁交易行为,其一个明显的特征是使用人无需支付租金给产权所有人;甲公司与丁公司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租期,免租期是在租赁交易中租赁双方约定一定时期租金为零的行为,从形式上可以表现为出租方根据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豁免承租方租金,承租方根据租赁约定在一定的期限内当然享受免予支付租金的权利。因此,无租使用与免租金期使用他人房产表现形式是一样的,即使用人无需支付对价,但实质上是不同的,前者属于无偿使用,可视为无偿出借,后者是一项租赁交易。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因此丙公司应依照房产余值为甲公司代缴纳房产税。根据《江苏省房产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的规定,从价(或从值)计征的,按照房产原值减除30%的余值计算,税率为1.2%。如果无租使用的房产为300万元,即每年应代缴纳房产税=3000000×(1-30%)×1.2%=25200(元)。但在无租使用情况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主体仍为产权所有人,只是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含有免租期的经营租赁方式,出租方提供“免租期”优惠目的是按期获得租金。在房产租赁行为中,除特殊规定外,房产税纳税义务人为房产产权所有人,承租方无需缴纳和承担相应用于生产经营房屋的房产税。根据《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房屋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所以2014年1月1日—2014年6月30日期间的房产税应由房屋产权所有人,即甲公司,按照房产原值缴纳。

以上是关于“无偿出租和限期免租,如何缴纳房产税?”等问题的分析与回答,如果您还有疑问,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或者咨询我们专业的律师。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租房时,会遇到中介不收中介费的情况,中介费是中介主要收入来源,为何现在却放弃,房客真的能享受到免费的午餐吗?其实不是这样的,中介把中介费全部加到了房租里,看似无中介费,却比交中介费花的多,因此建议您在租房时,一定要与房主确认一下,看不见房主的房子多便宜也不要租。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房屋租赁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房数租”是出租人对于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时,法院会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和合同成立在先的,这种顺序来确定谁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此承租人要避免"一房数租"的情况,就要尽快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房产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房产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房产纠纷案件实务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房屋租赁相关咨询

北京房产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房产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房屋租赁委托书、房屋租赁税费、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纠纷等其他房屋租赁相关内容!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房产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