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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朝向为什么不能承诺,阴阳合同有何后果

此文章帮助了375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屋朝向为什么不能承诺   

因为在实际生活中,房屋朝向没有一个统一标准。 在中国传统生活中,房屋朝向有两个不同说法:第一种说法是,房屋朝向指采光面最大的地方,中国乡村小洋房一般是大门的采光面最大,城市的楼宇中,一般主阳台是每个单元的最大的采光面。第二种说法是朝向是相对房子的座向而言的,这是中国易经的风水上的说法。比如:房子座向是北,那它的朝向就是南。 

在实际生活中,有的人是以大门朝向定房屋朝向,有的人以客厅朝向定房屋朝向,有的以阳台朝向定房屋朝向,等等。标准如此不统一,随意承诺极易引发纠纷,或导致客户不满,进行投诉。或者作为客户违约的依据,本身客户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转嫁到中介公司。 

因此,房屋朝向不能随意承诺,不仅仅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不能承诺,在带看房、房源信息、楼盘广告中不要提出朝向问题,可以采光充分等词语代替。

二、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什么叫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为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二)阴阳合同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体现 主要为两个类型: 

 第一类是高贷合同,即买方为了取得高额贷款,向银行提供一份较高房价的买卖合同。

第二类是假价格递件合同,是为了规避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向国土部门提交的一份较低房价的买卖合同。  

(一) 阴阳合同有何后果

1、高额合同的法律后果  

案例:布诚信通过A地产公司将自己的房子以100万的价格卖给甄饰渊,合同签订后,甄饰渊为了获取更高贷款,因此向贷款银行提交一份总房价为120万元的买卖合同,银行审核后,同意按照8成房价即96万元带给甄饰渊。哪知房产市场突起波澜,银行刚出贷款承诺函不久,布诚信的房子就涨了30万元。布诚信一想,再以100万元卖掉就亏大了,于是拖儿带女的到银行去投诉,称甄饰渊做高贷,提交假合同,银行审查后认定情况属实,决定撤销贷款承诺函,最终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甄饰渊勃然大怒,于是起诉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要求布诚信返还定金,并支付总房价的20%即人民币20万元作为违约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双方均有过错,各打一大板,判决定金返还,合同解除。 甄饰渊接到判决后欲哭无泪,想想自己真是冤啊,难道是名字起错了,不光没追到违约金,自己还要承担5000元的律师费及3000元的诉讼费。 

从案例中可见,高贷合同的风险,法院审理此类纠纷时,通常认定买方骗取银行高额贷款,存在过错,卖方因已经配合签订相关协议,如恶意投诉,同样错在过错。只能判决合同解除,定金返还,买方只能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 

2、假价格递件合同的法律后果 

案例:凤姐跟犀利哥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凤姐将桥头小区101号物业出售给犀利哥,价格为100万元。同时双方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约定以登记价过户,差额部分作为装修补偿,如任何一方提出以原价过户,应当支付相关税费。 

后来,凤姐的房价一路飙涨,芙蓉姐姐提出要以115万元购买凤姐的房子,凤姐于是对犀利哥称,合同是阴阳合同,是违法的,不卖给犀利哥了。犀利哥协商未果后,起诉到法院,告凤姐违约。 

法院经审理认为,补充协议中规避国家税费的条款无效,但是其他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凤姐应当支付相关税费,遂判决凤姐违约,支付违约金20万元。凤姐听到判决后就傻眼了,偷鸡不成蚀把米。 此判决作为司法实践中一个主流判罚,但阴阳合同具体判决尚未统一,仍有部分法院认定补充协议(即阳合同)整体无效,应当按照原买卖合同履行,如对税费约定不明,则合同解除,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如中介方为买卖双方签署阴阳合同提供便利的,对房地产经纪人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3万元罚款并取消网签资格。因此,在主合同中,一定要明确约定营业税、税费的承担,避免被认定促成阴阳合同。

以上便是房屋朝向为什么不能承诺,阴阳合同有何后果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有更多关于这的问题,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进行专业的法律分析。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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