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产问题,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房产律师  >  房产案例  >  父母为子女买房是否属于赠与

父母为子女买房是否属于赠与

此文章帮助了259人  作者:魏国鹏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介绍:

张倩和赵亮(均为化名)2001年5月确立恋爱关系,同年8月2日登记结婚,当时没有房子。2003年4月,他们买下婚房,其中有赵亮父母支持的一部分钱,房主一栏写的是赵亮。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两口越来越过不到一块,终于谈到了离婚。第一次起诉,法院驳回了,为的是再给他们一段修复婚姻的时间。半年后,张倩再次起诉,赵亮也痛快地答应了离婚请求,只是在财产分割上双方发生了争执。

2003年,二人买房时,赵亮的父母曾支持了一笔购房资金10万元。如今,房子升值了,至离婚时,双方认可的房屋价值为56万元,可当初老人的出资怎么算?赵亮认为,按照房子的现值,先在总额中拿出10万元还给父母,再把剩下的价值平均分割。张倩则坚持这是老人赠送给他们的,应该放到夫妻共同财产中平均分割。

律师说法

认定为对双方赠与

不得撤销平均分割

河东区法院在判决中支持了张倩的说法,依据是,小两口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被告赵亮的父母在原、被告婚后为双方购房出资,而且没有明确表示赠与被告个人,所以被告父母的出资无论数额多少,均应认定为对原、被告双方的赠与。因此,被告父母的出资不应返还,该房应由原、被告平均分割。鉴于诉争房目前由赵亮居住,故法院考虑此房归赵亮所有,由赵亮给付张倩住房补偿款28万元为宜。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房产纠纷关乎整个家庭的幸福,多了解房产有关的法律常识,以便做到可以避免或者化解法律风险,既可以使自己避免受到经济损失,也可以缓解家庭和社会的矛盾。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房产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有些当事人为了节省一些费用,约定数年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种延后办理过户的做法看似有利,其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比如房价大涨,卖房人毁约,不再按协议约定时间办理房屋过户,买方会因无法证明房屋权属后悔莫及。因此,我们不提倡用这种"省钱"方法,切勿因小失大。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房产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房产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房产纠纷案件实务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房产相关咨询

北京房产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房产法律咨询服务。

房产相关合同

房产相关文书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各种房地产案例、专业房产律师案例、新房产法案例、房产纠纷案例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房产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