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因为房源信息的不对称,对于很多买房人来说,买房时我们通常会找房屋中介,一来为了节约时间,找出更符合我们要求的房屋;二来是相信他们的专业能为我们提供便捷的服务。但这样一来我们就要支付高额的中介费。在购房过程中,购房情况会出现不同的意外情况,如: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又解除该合同,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就必须支付中介费吗?下文案例为您解析特定情况下是否需要支付中介机构中介费用。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解除该合同
案例简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解除合同,是否应当支付中介费
2011年9月25日,被告经原告居间与案外人申某就宝山区罗芬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以下简称302室房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及《房屋买卖合同》、《佣金确认书》,被告确认支付原告中介费人民币25,800元。之后,被告未按约支中介费,故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中介费25,800元。
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被告须支付中介费两万元
原、被告及案外人申某某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包含了被告、申某与原告之间的居间协议及被告与申某之间的买卖协议。被告与原告签订的居间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约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即表明原告居间成功,被告及申某各支付房价款1%的中介费。《佣金确认书》约定,被告于买卖合同成立时支付中介费25,800元,其中含代申某某支付的中介费12,900元。《佣金确认书》系原、被告对于中介费作出的特别约定,故中介费应以该确认书为准。被告于2011年9月25日与申某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原告要求被告支付中介费,符合约定。鉴于原告实际未提供后续居间服务,本院从公平原则考虑,酌情确定被告支付原告中介费2万元。
买卖合同生效后必须支付中介吗
律师说法: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须按照约定支付中介费
房屋买卖居间佣金简单地说就是我们常说的中介费,是给中介支付的房屋成交付出努力的酬劳。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就必须支付中介费吗?《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根据该规定,居间人请求报酬的基础是其已促成合同成立,否则,只能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而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但如果中介并未完全完成该次房屋交易中的全部服务流程,那么,居间费用根据其工作量将部分收取其报酬。上文案例中,虽然中介使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其买卖合同已成立生效,但该交易最终被解除。为了公平起见,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部分中介费用,较为合理。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避免不了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合同履行问题,遇到类似问题时可以咨询房产专业律师,相信他们会从专业的角度给予您解答。
徐红英律师:13818076833
判决书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content/content?DocID=17f713fb-cc41-4693-956f-2d02822c7128&KeyWord=房屋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