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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风险大 规避限购需谨慎!

此文章帮助了285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借名买房风险大

借名买房常常发生在发布限购限贷政策后,由于潜在买房人没有购房或者贷款资格从而借用有资格的相关人士的身份信息进行房屋买卖行为。借名人与出借人之间常常具有非常值得信任的关系如家人亲戚好友,所以一般而言双方也不会签订书面的借名合同,因而一旦发生纠纷,借名人很可能举证不利,无法取得其出资的房产。

根据房屋的性质,可以大致将借名买房分为两类:1、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还建房等福利性用房。2、借名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由于经济适用房属于国家政策性保障住房,对于保证低收入家庭拥有居住权利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借名购买此类住房的合同,有可能涉嫌与他人串通、侵害国家或者第三人权益而被认定无效。而借名购买普通商品住宅,并不影响国家、当地政府对于房屋存量与售卖的总体调控,也未侵害第三人权益,一般会被认定为有效。

借名购房合同的风险

如上所述,借名人与出借人一般具有亲戚家人好友之间的关系,在借名购房的过程中一般不会签订书面协定,从而导致出借人难以举证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为借名人,继而造成损失。实践中,借名人可能会提供出资凭证证明实际所有权人,但是货币属于种类物,借名人将货币转移给出借人之后,货币的所有权即转移,双方之间是借贷关系还是购房出资关系,在没有其他证据印证的情况下很难加以辨别。综上,单纯的打款凭证很难证明实际出资人。

针对上述问题,有以下几种应对方案:1、签订书面的借名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务必签订好书面的借名合同,需约定好房屋的实际所有人、权利人。

2、积极参与购房活动,留好相关凭证。如转账凭证、签合同凭证、参与过户登记凭证等等。

3、占有使用该房屋。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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