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产问题,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秦皇岛房产律师  >  房产案例  >  父母付首付婚后购买 房子属于两人共同财产吗

父母付首付婚后购买 房子属于两人共同财产吗

此文章帮助了327人  作者:秦皇岛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例简介:父母付首付婚后购买,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原告陈某某与被告薛某某于1999年6月13日经人介绍相识,2000年12月4日登记结婚,2002年5月生育一子陈某。陈某某于2013年1月诉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陈某由其抚养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薛某某当庭表示同意离婚。经查,2004年10月,陈某某与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园××号楼204号房屋(以下简称204号房屋),该房屋于2010年4月27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204号房屋的首付款18万元由陈某某父母出资,剩余房款以陈某某的名义按揭贷款,陈某某、薛某某共同偿还贷款24万余元,尚欠贷款374239.18元未还。此外,204号房屋的装修款10万元由薛某某之母出资。庭审中,陈某某称因首付款为其父母出资,并登记在其个人名下,故204号房屋应为其个人财产,不同意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薛某某则主张,因后续贷款为双方共同偿还,且借款合同中写明其为共有人,故要求将204号房屋作为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并向法院提交房屋评估申请。诉讼中,法院委托北京市金利安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204号房屋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确定该房屋现公开市场总价为3262700元。

法院判决:婚后首付购买用于二人共同生活房屋属二人共同财产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18日作出(2013)丰民初字第03868号民事判决:一、原告陈某某与被告薛某某离婚;二、三项(略);四、坐落于北京市丰台区××园××号楼204号房屋归原告陈某某所有,该房屋的剩余贷款由陈某某自行偿还。被告薛某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将该房内的家具自行拉走;五、原告陈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被告薛某某房屋折价款一百四十八万元;六、七、八、九项(略)。宣判后,陈某某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16日作出(2013)二中民终字第13776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该规定并未区分父母系出全资还是仅支付首付款的情形,故对于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屋贷款的情形,该房屋应认定为出资人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存在较大争议。

根据公平保护的立法意图,在确认不动产所有权时,应当对《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做严格解释,该条规定的婚后父母对子女赠与的标的物应指不动产而非出资,只有父母通过全资购买取得了不动产的所有权,并将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时方可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而对于父母部分出资购买房屋之情形,因此时父母并未支付购买房屋的全部对价,其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从而其无权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因此,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但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形,不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房屋无论登记在夫妻任何一方的名下,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公平分割。

以上就是对“父母付首付婚后购买房子属于两人共同财产吗”问题的说明,如果您在房产分割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欢迎来电咨询法邦网专业房产律师。

秦皇岛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房产纠纷关乎整个家庭的幸福,多了解房产有关的法律常识,以便做到可以避免或者化解法律风险,既可以使自己避免受到经济损失,也可以缓解家庭和社会的矛盾。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房产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有些当事人为了节省一些费用,约定数年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种延后办理过户的做法看似有利,其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比如房价大涨,卖房人毁约,不再按协议约定时间办理房屋过户,买方会因无法证明房屋权属后悔莫及。因此,我们不提倡用这种"省钱"方法,切勿因小失大。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秦皇岛房产律师推荐

魏国鹏律师
魏国鹏律师北京知名房产律师,执业以来,成功办理过众多房产纠纷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魏国鹏律师代理过众多房产纠纷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房产相关咨询

秦皇岛房产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秦皇岛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房产法律咨询服务。

房产相关合同

房产相关文书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各种房地产案例、专业房产律师案例、新房产法案例、房产纠纷案例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房产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