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产问题,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房产律师  >  房产案例  >  本约合同签订后预约合同的效力认定

本约合同签订后预约合同的效力认定

此文章帮助了310人  作者:姜世明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本约合同签订后预约合同的效力认定

2012年,被告某房开公司为销售楼盘,发布了宣传广告、售楼书并设置样板房,宣传广告、售楼书上显示该楼盘东面配套五星级酒店,楼盘内配置五星级会所等。2013年,原告程某为购置商品房与被告某房开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定协议书》,该《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约定双方必须于5日之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该《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双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板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5日后,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八重新对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进行了具体约定,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该楼盘结顶后,程某发现该楼盘并未配套五星级酒店和五星级会所,且对样板房进行了拆除。现原告程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第五条有效。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程某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约定双方当事人于预定期满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可见《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系预约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预约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已由本约合同吸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本约合同进行调整,原告程某再行确认预约合同的效力已无意义,故驳回原告程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关于预约合同的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首次承认了预约合同,所谓预约是指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契约之契约。本案中当事人签订《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约定了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等,并约定在5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自愿受其约束,该《商品房预定协议书》属于预约合同。但司法解释对预约合同的效力等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这给司法实践中预约合同的定性带来困难。而本案争议的焦点正是本约合同签订后预约合同的效力。虽然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是分别独立的合同,但基于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的特殊关系,本约合同签订后,预约合同完成使命,已然失去其应有的作用,预约合同在本约合同签订后即终止。本约合同签订后,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由本约合同进行约束,预约合同的使命已经完成。同时本案中当事人在本约合同中就房屋的平面布局、附属配套设施等作出与预约合同不一致的约定,若认为预约合同继续有效,必将造成权利义务的混乱,故继续有效的观点显然不正确。合同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法律并未规定本约合同签订后预约合同解除,故不符合法定解除的条件;虽然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所指向的标的、终极目的是相同的,但两者的权利义务截然不同,不能因此判定双方作出了解除合同的合意。故自动解除的观点也显然不正确。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是分别独立的合同,本案中《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无效情形,但签订预约合同的首要目的就是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签订本约合同,本案中当事人也约定在5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之后当事人也按约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对相关的权利义务进行了具体约定,《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的目的和使命已经完成,之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由《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确定和约束,何况当事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就房屋的平面布局、附属设施及配套设施等内容对《商品房预定协议书》进行了调整,而此时再对已完成使命的预约合同作出效力评价,赋予预约合同法律效力,给予肯定和保护,无疑造成当事人法律逻辑的混乱,也不符合合同法之鼓励交易,促进市场效率精神。

以上就是关于本约合同签订后预约合同的效力认定的介绍,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法邦网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房产纠纷关乎整个家庭的幸福,多了解房产有关的法律常识,以便做到可以避免或者化解法律风险,既可以使自己避免受到经济损失,也可以缓解家庭和社会的矛盾。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房产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有些当事人为了节省一些费用,约定数年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种延后办理过户的做法看似有利,其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比如房价大涨,卖房人毁约,不再按协议约定时间办理房屋过户,买方会因无法证明房屋权属后悔莫及。因此,我们不提倡用这种"省钱"方法,切勿因小失大。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房产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房产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房产纠纷案件实务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房产相关咨询

北京房产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房产法律咨询服务。

房产相关合同

房产相关文书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各种房地产案例、专业房产律师案例、新房产法案例、房产纠纷案例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房产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