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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房屋租赁注意哪些事项

此文章帮助了722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人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

(二)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的权利义务,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三)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房屋租赁注意哪些事项

租赁房屋注意事项包括:

(一)注意核对房主身份。

(二)注意房屋周围环境的选择。

(三)承租人应与房主协商好房屋押金的问题。

(四)审查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五)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

(六)不能“签”口头协议。

(七)明确责任,清点好承租房屋内的各种内部设施、物件。

(八)一定要确认房屋安全。

(九)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

(十)违约责任要明确。

(十一)检查有无异味。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房屋租赁注意哪些事项”相关问题的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具有较强的临时性,因此,租赁双方容易产生矛盾和纠纷。在办理房屋租赁时一定不要只“签”口头协议,一定要按照规定规范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果你在租赁房屋时心里还是没有底,那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样既省时省力又让您放心。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租房时,会遇到中介不收中介费的情况,中介费是中介主要收入来源,为何现在却放弃,房客真的能享受到免费的午餐吗?其实不是这样的,中介把中介费全部加到了房租里,看似无中介费,却比交中介费花的多,因此建议您在租房时,一定要与房主确认一下,看不见房主的房子多便宜也不要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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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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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房数租”是出租人对于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时,法院会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和合同成立在先的,这种顺序来确定谁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此承租人要避免"一房数租"的情况,就要尽快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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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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