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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把房产赠给了子女 反悔了还能要回来吗

此文章帮助了276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例简介:离婚时把房产赠给了子女反悔要要回

王某诉称,父母因感情不和于2010年12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王某由男方抚养,共同房产一套归王某所有,随后民政部门颁发了离婚证,后其母杨某不愿将房产过户,请求依法确认房产归自己所有。杨某则辩称,离婚协议是被欺骗签订的,应属无效协议。诉争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产权归王某所有”,只是一种赠与,其有权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撤销该赠与行为。杨某现在正式提出撤销赠与,请求重新确认诉争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并重新分割。

法院判决: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法院审理查明,王某父母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共同房产一套归王某所有。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父母在民政部门的离婚协议中对于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于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按照协议履行。

离婚协议约定了夫妻共同房产一套归王某所有,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对于该约定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杨某提出离婚协议系受欺骗签订,没有事实依据不予采信。本案财产分配系离婚纠纷中涉及身份关系而达成的协议,应适用婚姻法相关法律规定,杨某要求按合同法关于赠与的规定撤销该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故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诉争房屋归王某所有。法院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律师说法:赠与的房产在什么情况下能要回

已经赠与出去的房子能否要回来,首先需要看赠与的而房子是否已经做了登记,如果已经登记了,那么赠与的房子就不能收回;如果赠与的房屋并未进行登记,那么,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撤销手续。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才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以上就是对“离婚时把房产赠给了子女,反悔了还能要回来吗”相关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致电法邦网咨询房产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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