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产问题,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房产律师  >  房产案例  >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恶意串通 买卖合同是否无效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恶意串通 买卖合同是否无效

此文章帮助了378人  作者:杭州房产姜世明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如何认定是否构成恶意串通,买卖合同是否无效

黄某、赵某仅于2003年9月6日、12月12日与A公司签订了两份《协议书》,其在提起执行异议时并未付清购房款,也未依法办理案涉房屋的物权登记。黄某、赵某未付清购房余款,明显存在过错,不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取得房屋产权。黄某、赵某如认为周某购买案涉房屋非善意,则举证证明责任应由其承担。且周某是否善意,关键要看其在与朱某签订购房协议书时是否知道案涉房屋存在权属争议,而与履行协议及陈述无关。

法院判决:认定房屋合同无效

本案纠纷缘起于黄某、赵某针对民事裁定提起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但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解除了对案涉房屋的查封措施,案涉房屋不再是上述执行案件的执行标的,本案已不存在是否排除或阻却执行的问题。黄某、赵某在本案诉讼期间得知A公司已将案涉房屋另行出售给朱某、朱某又将案涉房屋出售给周某的事实之后,即变更诉讼请求为撤销案涉执行裁定、确认上述买卖合同无效以及确认黄某、赵某为合法产权人。

律师说法: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无效

本案中,A公司在将房屋出售给黄某、赵某多年后又以明显低价转让案涉房屋给朱某,后朱某又以明显低价将房屋转让给周某,而上述转让行为均发生在黄某、赵某通过诉讼主张案涉房屋权属的过程中。且经查明,周某受让案涉房屋亦非善意购买人,故A公司、朱某及周某在买卖案涉房屋时主观上存在恶意。根据上述查明的事实,在全面分析案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内容、客观交易情况以及朱某、周某的陈述内容等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A公司与朱某与周某之间分别构成恶意串通,损害了黄某、赵某的利益,并因此确认A公司与朱某与周某之间的案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于法有据。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认定是否构成恶意串通,买卖合同是否无效的介绍,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法邦网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房产纠纷关乎整个家庭的幸福,多了解房产有关的法律常识,以便做到可以避免或者化解法律风险,既可以使自己避免受到经济损失,也可以缓解家庭和社会的矛盾。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房产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有些当事人为了节省一些费用,约定数年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种延后办理过户的做法看似有利,其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比如房价大涨,卖房人毁约,不再按协议约定时间办理房屋过户,买方会因无法证明房屋权属后悔莫及。因此,我们不提倡用这种"省钱"方法,切勿因小失大。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房产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房产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房产纠纷案件实务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北京房产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房产法律咨询服务。

房产相关合同

房产相关文书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各种房地产案例、专业房产律师案例、新房产法案例、房产纠纷案例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房产法律咨询